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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单独二胎新政策2013,山东单独二胎新政策2013

2022-03-31 15:30:03     来源:www.dxfbab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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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单独二胎新政策2013

2013年三中全会确定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浙江单独二胎新政策出台需要经过浙江省人大修改省计生条例、省计生委出台实施细则等法定程序。关

1、浙江单独二胎新政策2013

2013年三中全会确定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浙江单独二胎新政策出台需要经过浙江省人大修改省计生条例、省计生委出台实施细则等法定程序。关于单独二胎新政策的相关规定出台实施后,即可接受单独家庭的申请。

一、浙江单独二胎新政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省人口计生委表示,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指导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按照稳妥、扎实、有序的要求,积极而周密地抓紧做好我省启动实施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依法推进实施。

浙江省出台单独二胎政策的需经过的流程:

第一步,囯家出台文件通知。

第二步,浙江省人大修改省《计划生育条例》,将新政策在法理上予以确认。

根据浙江省地方立法条例等规定,法规修改的一般流程是由政府职能部门负责调研起草,省政府通过后,以法规案的形式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由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法制委员会组织进行调研修改,提出审议意见,最后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

第三步,省计生委出台实施细则,即可接受省内符合政策的:单独"家庭申请了。

在关于单独二胎的新规定出台前,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应遵守现行计划生育条例关于生二胎的规定。若在新规定出台实施前强生二胎,可能会被征缴社会抚养费。

二、现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可以再生育二胎的规定:

第十八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条件,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严禁不符合法定条件者生育。

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在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可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适用于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2、山东单独二胎新政策2013

中央决定放开“单独二胎”,即一方独生子女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随着国家公布单独二胎新政策的脚步,山东省的单独二胎政策也即将马上落实。

近日,国家卫计委3次回应:放开单独二胎"说法。且规定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但是,各地启动实施的时间不宜间隔得太长。

山东省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山东省肯定会落实,但实行单独二胎政策需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实行还需一定过程。这意味着,山东省符合单独二胎政策的夫妇还要等一等。

山东二胎新政策2013

山东作为人口大省,二胎新政策一直受人关注,来看一下山东省的最新二胎新政策。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六)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七)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八)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随着国家公布单独二胎新政策的脚步,山东省的单独二胎政策也即将马上落实。

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二胎准生证办理程序也是根据不同的人而有所区别,而且每个地方的规定也可能出现一些小小的差异。下面我们来看一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首先要准备如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还有近期孕检说明和特殊情况证明,携带这些材料到男方户籍所在地区居委会领取《再生育申请表》一式四份。

要将申请表送交单位,让单位加具意见。

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加具意见(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之后街道计生机构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后五个工作日内上报。如果同意,社区委员会将申请人《服务证》移送街道计生机构办理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服务证》送还申请人。

如果街道计生机构不同意审批,将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

3、2013北京单独二胎新政策

之前传得沸沸扬扬的单独二胎政策终于正式出台,政府放开单独二胎政策,让单独的家庭拥有生两个宝宝的权利。但是这项政策还没有正式下来,也没有哪个城市执行,那么北京市单独二胎新政策开放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2013年11月15日,单独二胎正式开放,如进展顺利,将于2013年年底或2014年年初试行;同时,关于2015年之后全面放开:二胎"的政策也正在拟议中。这是顺应时代发展的一个新兴政策。究竟北京单独二胎政策是这样的呢?我们来看看吧!

北京单独二胎新政策2013

北京落实:单独二胎"新政的准备工作已就绪,只待《北京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纳入2014年的人大修法框架。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表示,中央决定实施:单独二胎"新政全国不设统一时间表,由各省负责,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组织实施,但各地实施时间不宜间隔过久。

:单独二胎"依法实施的前提,就是修订各省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增加补充规定,将:单独生育二胎"条款纳入一对夫妻合法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条件。

2013年11月17日,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之后,北京市将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但真正实施:单独二胎"政策不能一蹴而就,还有待现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

作为地方立法,《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需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决议通过。上述负责人表示,市人口计生委近年来一直按照中央和国家人口计生部门部署,就放开:单独家庭生二胎"的人口资源环境、政策影响等,开展前期调研论证,摸清北京市人口总量和结构、生育现状及人口变动趋势,可以说一切准备工作已就绪,就待《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纳入明年人大修法框架,预计(新政)很快就会实施。

北京二胎新政策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才可以申请才育二胎: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另外,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依照本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4、2013年上海单独二胎新政策

备受关注的“单独二胎”政策终于明朗,上海单独二胎政策或半年至一年后启动。目前上海单独家庭已经超过40万户,究竟上海单独二胎新政策2013是如何的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上海单独二胎新政策2013

上海要启动单独二胎政策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

多年来备受关注的:单独二胎"政策终于有了定论。2013年11月16日,上海市卫生计生委透露,市卫生计生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公共服务配套及有关政策衔接,应对短时期可能遇到的生育集聚现象。同时,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做好人口出生预测预报,引导夫妻合理安排生育时间,并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实现政策的平稳衔接。

生育水平长期过低 (户籍人口自然变动连续20年负增长)、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少子化并存,是当前上海人口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完善生育政策的重大决策,对于推动经济社会转型、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市卫生计生委负责人回应记者时称,上海将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

与此同时,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在解答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时表示,这次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对此,上海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坦言,上海要启动单独二胎政策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调整政策前首先要修改《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条例修改相关内容需要等待上海市人大通过。

据悉,市卫生计生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公共服务配套及有关政策衔接,应对短时期可能遇到的生育集聚现象。相关专家发现,产房资源够不够,生育保险资金能否跟上以及生孩子以后幼儿园、托儿所等资源配套都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做好方案。

上海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

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一方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一方符合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的;

(五)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的;

(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七)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无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赡养老人的。

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二)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四)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本人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或者本人十四周岁前被收养,养父母无其他子女的,可以视为本条所称的独生子女。

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本市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患有不孕症的夫妻,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个子女。

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少数民族公民,迁入前取得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再生育一个子女证明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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