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工星级评定细则(护士评优标准)
1. 护士评优标准
心脏监护病房(CCU)是集中诊治各种严重心脏疾病的场所,除具有先进的医疗设备外,还需要精湛的医疗技术、高素质的护理队伍。护理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CCU病房的救治率,因此CCU护士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牢固的专业知识、敏捷的反应能力、熟练的护理操作技能及白衣天使的神圣形象,只有这样才能满足患者生理、心理、社会、文化的需要,恢复健康水平。
1 爱岗敬业
CCU的护士首先必须热爱自己的护理专业。CCU的患者由于病情易变,复杂,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这就决定CCU护士经常处于连续紧张抢救工作之中。因此一名合格的CCU护士必须具备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精神,忠诚护理事业,立志献身护理专业,不怕苦,不怕累,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2 良好的心理素质
护士的情绪变化,尤其是面部表情,对患者及家属都有着直接的感染作用,护士的情感要保持相对稳定,要有良好的工作心态,工作中迅速进入角色,不能喜怒无常,更不能把个人、生活、家庭中的烦恼迁怒于患者。要善于自我调节,使自己的心境在紧张疲劳的工作中保持最佳状态,用积极的情绪去感染和影响患者。如心电监护过程中,当示波仪上出现恶性心律失常时,护士应沉着冷静,不惊慌失措;消除患者紧张恐惧的心理,使患者达到最佳心理状态;帮助患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3 良好的职业道德
CCU护士必须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周到服务患者,同情体贴患者疾苦,同时对待患者一视同仁,不论其贫富、职业、地位和文化,都应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及时、准确、有效地完成各项临床护理工作,使患者得到及时地抢救治疗护理。每位护士还应具有认真负责的精神,严格遵守医疗护理规程,加强慎独修养。
4 丰富的专业知识
CCU护士除具有一般常用的护理知识外,还应熟知各种心脏病的病因、病理、伴随症状,治疗方案及严重并发症;掌握心血管常用药物的作用、用途、毒副作用及配伍禁忌;具有丰富的抢救危重患者知识,除此以外,还应有较高的心电图专业知识,能正确识别各种心律失常,分析异常心电图及各种采集标本的检验结果。护士要有一定的外语水平,以便更好地了解各种仪器的性能、功能及注意事项。
5 精湛的护理技术
CCU护士能熟练掌握心电监护仪、除颤仪、心电图机的使用、维护和简单的修理,掌握各种参数和数据的正常值。此外,CCU护士还应掌握输液泵及微量注射泵的使用进行气管插管、深静脉置管等难度较大的护理操作,以便在抢救患者时得心应手,提高危重患者的救治率。
6 敏锐的观察力
CCU护士应加强自觉监护意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重视患者主诉,监测心率、心律、血压、血氧饱和度的变化,能根据仪器设备所提供的异常现象,对病情的变化做出正确的判断并予积极而正确的处理,使患者得到及时的监护和治疗,提高抢救成功率。
7 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健康教育能力
监护室执行无家属陪护的监护护理。患者脱离亲属而在陌生环境里接受治疗护理易产生焦虑、紧张情绪。护士应充分了解患者的个性、心理特点,应用礼貌性语言,态度温和、明朗,针对患者具体问题给予安抚,使患者感到亲人般的温暖,心理上得到安慰,并给予介绍在CCU的安全性。同时给予喂水、擦汗,承担亲人陪护的角色,给患者一种安全感和满足感。护士也应抓住时机鼓励患者,介绍抢救成功的病例,嘱积极配合治疗;疾病恢复期宣传有关疾病知识,使其对疾病有关防护有足够的认识,指导其适当的锻炼,争取早日出院。
2. 优秀护士评选办法
护士正高职称要经过省级以上评审委员会按有关规定评定。
3. 优秀护士评选标准方案
1、全年住院患者满意度调查中提名最多的受欢迎护士前6名。
2、本单位注册在岗且连续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一年以上的护理人员;
3、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关心体贴病人,在优质护理服务方面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并得到同行们和病人的普遍好评。在上一年度满意度调查中提名最多的受欢迎护士。
4、熟练掌握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知识,护理操作技术熟练,业务水平较高,成绩显著。
5、近一年未发生重大护理差错事故。
4. 十佳护士评选细则
护士应具备哪些素质------
1 . 心理素质: 护士是临床护理工作的主体,要提供最佳的护理服务,就必须加强自身修养,有一个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健康的心理素质。积极向上、乐观自信的生活态度;稳定的情绪,遇挫折不灰心,有成绩不骄傲;能临危不惧,在困难和复杂的环境中能沉着应对;有宽阔的胸怀,在工作中能虚心学习同事的新方法和新技术,能听取不同意见,取众之长,补己之短,工作中能互相交流经验。
2 .专业技术方面的素质:(1)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各种常见病的症状、体征和护理要点,能及时准确地制定护理计划。掌握护理心理学和护理伦理学知识,了解最新的护理理论和信息,积极开展和参与护理科研。(2)有娴熟的护理操作技能。熟练的护理操作技术是一个优秀护士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除了常见的医疗护理技术外,对现岗位的专科护理技术应精通,能稳、快、准、好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高超的护理技术不仅能大大减轻患者的痛苦,而且能增强自己的自信心,给人一种美的享受。(3)掌握急救技术和设备的使用,熟悉急救药品的应用,能熟练地配合医生完成对急症或危重患者的抢救。(4)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守工作岗位,密切观察患者情况的变化,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做好查对制度,时刻牢记医疗安全第一,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发生。(5)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善于捕捉有用的信息;有丰富的想象力,勇于技术创新。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力,掌握与人交流的技巧,能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语言进行心理护理。
3 .职业道德方面的素质:护士是白衣天使,救死扶伤是其工作职责,因此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护士与患者是两个地位平等的个体,只是社会分工的不同,对患者应象对待朋友亲人一样,为其创造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及时热情地接待患者,用同情和体恤的心去倾听他们的诉说,并尽量满足其提出的合理要求,施予人性化的医疗服务。
4 . 身体素质:护理工作是一个特殊的职业,是体力与脑力劳动相结合的工作,且服务对象是人,关系到人的生命,工作中稍有不慎就会断送一条生命,因而工作时精神高度集中,因此要求护士要有健康的身体,精力的充沛才能保证顺利地工作。
5 .文化仪表方面的素质:护士除了要有丰富的医学知识和精通护理专业知识外,还要加强自身的文化修养,有不断进取的求知欲,积极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扩大知识面,跟上医学发展的步伐;多学一些语言学、哲学、社会公共关系学、人文医学等知识,丰富自己的知识内涵;学习礼仪知识,使自己的言行举止、着装更得体有气质,提升自身形象,增强自信心和公众信服力,应对各种挑战。
6 .健康教育的义务宣传员:护理工作的特殊性,既懂医学知识又与患者密切接触,护士应利用这一有利条件,向患者及家属进行健康和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一些常见的慢性病,如:糖尿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等进行饮食、日常生活和用药等方面的指导。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做好防治传染病的宣传工作。 随着医学的飞速发展,对护理工作的理论和技术也在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对护理工作的主要执行者—护士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为了适应新医学模式下护理工作的要求,当代护士应不断进取,提高自身的修养,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5. 护理明星护士评比标准
拥有精湛的技艺,和病人打成一片
6. 护士评优评先准则
答:
条例全文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第三条
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
第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护士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第五条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护士,应当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颁发白求恩奖章,受到表彰、奖励的护士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对长期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应当颁发荣誉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做出突出贡献的护士,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第七条
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制定。
第八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第九条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通报。
第十条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有 行政许可法 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 行政许可法 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
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包括护士受到的表彰、奖励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情况等内容。护士执业不良记录包括护士因违反本条例以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等内容。
第三章
第十二条
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
第十三条
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四条
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
第十五条
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
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第十八条
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第十九条
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
第四章
第二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
第二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允许下列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一)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
(二)未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
(三)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
在教学、综合医院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应当在护士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
第二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并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第二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等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者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
第二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并保证护士接受培训。
护士培训应当注重新知识、新技术的应用;根据临床专科护理发展和专科护理岗位的需要,开展对护士的专科护理培训。
第二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护理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并进行监督检查。
护士因不履行职责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受到投诉的,其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进行调查。经查证属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护士做出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
第五章
第二十七条
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在护士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和在医疗卫生机构合法执业的护士数量核减其诊疗科目,或者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国家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护士的配备数量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的;
(二)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允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的。
第二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国家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等规定的;
(二)对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
(三)未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或者未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医疗保健措施的;
(四)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者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的。
第三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一)未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或者未保证护士接受培训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护士管理职责的。
第三十一条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
(一)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
(二)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
(三)泄露患者隐私的;
(四)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护士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自执业证书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执业注册。
第三十三条
扰乱医疗秩序,阻碍护士依法开展执业活动,侮辱、威胁、殴打护士,或者有其他侵犯护士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 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施行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者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护理活动的人员,经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合格,换领护士执业证书。
本条例施行前,尚未达到护士配备标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实施步骤,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年内达到护士配备标准。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
7. 十佳护士标准
1、热爱护理工作,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1)、护理工作是一门科学性、技术性、服务性很强的专业,护理工作是保护人民健康、预防疾病、护理病人、恢复健康、救死扶伤的一门科学,因此,优秀护士要热爱护理专业,正确对待本职工作,不怕脏、不怕累、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改进和提高护理质量。 (2)、作为一名优秀护士,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不断丰富、更新自己的理论知识,熟练、规范的技能操作。
2、高度责任心,娴熟的护理操作技能 (1)、作为一名优秀护士,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全面掌握病人病情、护理和治疗。病人的一些细小微妙的变化,反映着某种疾病的发展趋势,优秀护士必须深入病房密切接触病人,仔细连续地观察病人症状和体征,及时、准确地发现病情的变化,为医疗诊断提供有效依据。 (2)、护理技术操作是护士必须具备的基本功,作为优秀护士必须熟练地掌握各项护理技术操作,在减轻病人痛苦的同时,也获得病人的信任,给病人以安全感。护士的熟练操作技术是一种综合性的非语言交流,是维系护患关系建立护患和谐的桥梁。
3、爱心、耐心、细心、同情心 (1)、作为一名优秀护士,不仅有娴熟的护理操作技能和高度的责任心,对病人还要有一片爱心,用辛勤的劳动、美好的心灵去维护白衣天使的光辉形象;视病人如亲人,态度和蔼,服务细心周到,富有真挚的同情心,尽量满足病人的需求,视病人生命和减轻痛苦高于一切。 (2)、护士的工作辛苦又琐碎,要想做好护理工作,满足病人的每一个合理要求,就必须有爱心、耐心和细心。病人来医院治疗,他们需要医护人员的同情和关爱,作为优秀护士,对病人要有同情心,关心体贴爱护他们,说话温和,表情亲切,耐心听病人讲解病情,细心观察病人病情的变化,给医生提供病情信息。同时,让病人体会到护士的无微不至的关心,消除他们的各种恐惧感。
4、良好的沟通能力 (1)、作为一名优秀护士应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与病人交流沟通,才能获得更多有关病人病情的信息,了解病人的需要,及时解决病人存在的问题,向家属和病人解释病症的原因、治疗原则、注意事项,并进行饮食、生活及健康教育指导。与病人建立感情,生活上给予关心和帮助,才能使病人积极配合治疗,收到良好的治疗效果。 (2)、在病人入院的第一天,优秀护士必须熟悉掌握自己所管病人的病情。与病人的第一次沟通,要做完整的自我介绍,给为病人留下美好的第一印象,及时做好病人的入院宣教。作为一名优秀护士,需要经常深入病房,跟病人交流,了解病人的心理需求,有利于身心的恢复。同时认真观察病情,及时将患者的病情反馈给医生,做好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桥梁。 (3)、在病人离院时,优秀护士最好送送病人。告知病人回家后注意的事项,嘱病人遇到不懂的问题及时打电话询问,提醒病人定期复查等。出院礼貌相送,给病人留下美好的回忆,增加医患之间的和谐。
5、提高业务水平,注重心理护理 (1)、优秀护士对自己所管的病人要认真负责,根据病人具体病情,提出护理计划,制定护理措施等,单凭在学校掌握的知识是不够的,不找资料,不学习,是很难写出明确完整的护理计划,这就促使优秀护士带着问题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术。 (2)、整体护理是以病人为中心实施护理程序,重视心理因素、社会因素和环境因素在疾病发生,发展和转归中的作用,护理人员必须用整体的概念来考虑问题,要对患者进行系统的、全面的护理。它要求优秀护士注重病人的身心健康,通过同病人密切接触,连续观察,根据病人的文化层次、年龄的不同,对疾病的理解不同,掌握患者的心理状态,情绪变化,针对性地与患者交流、沟通,进行心理护理。心理护理是优秀护士帮助患者与疾病斗争的辅助手段。 (3)、护理学的发展经历“以疾病为中心”到“以病人为中心”再到“以人的健康为中心”三个阶段,它要求我们护理人员的思想观念及时转变和更新,因此,护理人员不仅要掌握基础护理知识,还要学习掌握心理学、伦理学、社会教育学等,特别是优秀护士更需要全面掌握知识,才能为病人提供更好的健康教育,适应新形势下的医疗行业。
8. 护士评比标准
优秀护士” 评选活动。 省级“优秀护士” 每二年评选一次
9. 护士长评分标准
一、 报名条件:
1、 热爱医院,热爱护理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强烈的责任心。
2、 具有一定管理、沟通和协调能力。
3、 业务素质较高,各种护理技能操作熟练。
4、 身体健康且年龄35岁以下。
5、 正规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且从事护理岗位工作的注册护士。
二、 竞聘方案:
1、 报名参加竞聘者,均按照操作考核、理论笔试、竞聘演讲和日常工作表现四个部分进行评分。
2、 操作考核成绩占总成绩30%,理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竞聘演讲成绩占总成绩的25%,日常工作表现占总成绩的15%。
3、 特殊加分:近两年内获得优秀护士每次加3分;医院先进每次加2分。
4、 综合成绩报院务会。
责任护士职责及竞聘评分标准
一、责任护士职责:
1、 责任护士应对全院各科护理工作熟悉掌握。
2、 协助所在科室护士长做好本科室护理质量及物品的管理工作。
3、 协助业务处完成相关护理管理方面工作。
4、不断加强自身素质修养,提高业务和沟通能力,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1、操作考核:按操作考核标准由评委逐一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汇总后取平均分,按30%比例计入总分。
2、理论笔试:按卷面得分30%比例计入总分。
3、竞聘演讲 3.1满分为100分。评分方法为,各位评委逐一评分,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汇总后取平均分。再按25%计入总分。 3.2评分标准 3.2.1口齿清晰,语音纯正、语言生动、形象,语气、语调、声音、节奏富于变化。(10分) 3.2.2仪表形象:服饰大方、自然、得体,举止从容、端正,精神饱满,态度亲切。(10分) 3.2.3语言表达能力:对岗位工作内容及要求的理解表达。(30分) 3.2.4能客观分析现目前大家的不足,需要改进的地方并提出可行性改进措施。(30分) 3.2.5优点客观实在(20分)
4、日常工作表现评分标准(每项20分,计平均分15%入总分) 4.1操作熟练,有爱伤观念。 4.2态度谦和,语言文明,主动沟通,尊重患者及家属。 4.3善于调节心态,上班时精神饱满,患者服务履行职责,不与患者论长短,辨是非。 4.4工作中做到眼勤、手勤、腿勤、嘴勤、脑勤。 4.5用心工作,能做换位思考,遇到问题善于解决。
10. 护士优秀员工评选标准
南丁格尔奖章
1912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设立了弗洛伦斯·南丁格尔奖章,这是表彰在护理事业中作出卓越贡献人员的最高荣誉奖。该奖章每2年颁发一次,每次最多50名。自1920年起,已有超过1400名卓越的护理人员获此殊荣。我国自1983年首次参加第29届南丁格尔奖章评选以来,截至2021年的第48届,已有83名优秀护理工作者获此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