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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和护理费

2022-04-12 04:24:41     来源:www.dxfbab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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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1、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误工费和护理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1、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误工费和护理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护理期限确定1,你自己可以算一下;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我们认为;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要根据规定,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5万元÷365天×220天=30136;年,可以根据其年龄:
假设误工时间至定残日前一天为220天;
护理费同样也得上述3万余元,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
不过到底情况怎样、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误工费和护理费。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根据上述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那么你父亲应得误工费,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结合你说的实际情况,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假设为5万元/。
2。护理人员有收人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结合实际情况才能算定,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98元,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就多余的护理费,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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