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大班主题课(幼儿园大班主题课程审议范例)
幼儿园大班主题课程审议范例
幼儿园小班人数是有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按照教育部指定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小班人数一般为25人。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二章,第十一条
幼儿园规模应当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一般不超过360人。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幼儿园工作规程》是为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幼儿园工作规程》已经2015年12月14日第48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大班主题审议方案
突破空间限制,拓展空间资源交换共用
首先,室内外环境改造利用。
在分类调查、统计园所室内外环境使用现状基础上,不仅开发闲置的户外空间资源,如改造所有楼顶场地,教学楼楼顶改建成大型自由游戏区;行政楼楼顶改建成户外涂鸦区;音体楼楼顶改建成多功能活动区,也重新整合、规划园内各处室、存贮空间和绿化场地,开辟出新的活动空间。
而且改造利用室内立体空间,如教室上层改建为午睡室;专用教室改建为复式小厨房和阅览室;行政楼走廊墙面改造成多样墙面游戏区,并赋予同一空间多重功能,如午睡室阁楼利用被褥等现有材料锻炼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投放书本、棋类等益智玩具并利用时间差增加午睡阁楼的使用效能;发挥卫生间教育功能,幼儿以值日生角色参与卫生间的日常工作和管理。
其次,实施区域游戏“打通玩”。
由于空间受限,班级区域数量与游戏空间不足,区域种类设置及材料投放又相对固定,导致幼儿对区域活动兴趣减弱。我们采取了区域游戏各班“打通玩”的策略,即以年段为单位,各平行班级的区域活动同时开放,幼儿可以选择到各个平行班的区域开展游戏的一种模式。“打通玩”增加了幼儿选择机会,提高参与游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大环境交往和年段间的资源共享,同时减轻老师在投放材料方面的负担。
再次,以“空间交换”拓展资源。
区域“打通玩”之后,出现新问题:幼儿频繁往返于各班级区域,很少进行递进式的延续性游戏;教师对其他班级的幼儿不熟悉,无法做到持续全面地跟进,不利于深入引导。由此我们对空间资源的拓展提出了更为大胆的设想与实践,即班级“空间交换”模式,每两个月班级相互轮换教室一次,一学年内每个班级三次轮换活动室,每个幼儿一年内可以进驻到四个活动室,共享四个班级的活动资源。这种交换方式,打破了一班一年一个活动室的空间概念,同一年龄段活动室各班轮换进住,通过场地、材料、兴趣、经验的交换分享,实现各班级空间的循环使用及资源的共享。
突破内容雷同,设置不同场域
“空间交换”过程中,存在各班级活动材料与内容雷同,交换共享意义不大的问题。如何发挥“空间交换”的价值意义,让学习内容更加多元丰富?经过反复研究,借鉴布朗芬布伦纳生态系统理论和布迪厄的场域概念,根据国家课程要求及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挖掘、筛选周边环境及传统文化资源,以地域文化特色的场景为主题,创设10个“主题情境场”,每个班级都是一个不同主题背景的情境场。
如大班段各班级创设主题场景为:大一班“梨园宝贝”、大二班“画乡风情”、大三班“创意乐园”、大四班“秀山丽水”。例大二班幼儿进驻到“画乡风情”情境场,基于前期实地寻访积累的经验,根据自己的兴趣点开始了主题场景共创的进程。
他们积极主动地筛选各种材料进行环境布置,将“画乡风情”最具代表性的人文特点作为区域游戏内容,创设了画乡店铺、画乡帆船、画乡美食、画乡古街、画乡大樟树等场景。在此过程中幼儿与材料进行深度互动,与同伴进行交流合作,共同创设符合他们探索兴趣和审美偏好的主题情境场。班级情境场真正成为主题推进的资源库、实习场、体验场。
随着主题场景共创的深入,产生更多的问题和需求,小朋友自发地查阅资料或多次带着各自的问题去古堰画乡实地寻访找答案。根据需求有目的、有策略地开展属于自己的寻访活动并将成果带回幼儿园与其他小朋友进行分享。
在探索过程中,融合其他小朋友的发现或者带着对古堰画乡更多的了解再走进画乡探索画乡,具有针对性的探访让小朋友们带回了更多更有价值的问题和兴趣点,引发了对画乡种种的探索欲望。幼儿的学习空间不再局限于幼儿园,而是拓展到了蕴藏着丰富学习资源的社会中。
实施打通年段各个班级的活动场域,进行空间交换与共通游戏,在多元主题情境场中幼儿自主选择、愉悦创造,通过自然、本真的方式引导儿童学习,在多元选择中实现大群体中交往、大环境中体验、共创共生学习内容,满足儿童当下学习与发展的需要。
突破材料固化,动态传递创生
在主题场景共创过程中,玩学材料是推进主题实施的重要保障,为解决玩学材料相对固化的问题,我们对班级、年段、园区材料资源进行整合归类与优化,再进行个性化材料投放,形成动态调整方式,确保各主题情境场对材料的需求。
随着“画乡风情”情境场探索活动的深入,孩子的探索内容不再局限于对画乡风景和老街店铺的复刻,而是拓展到了更具专业度和集中性的项目研究。各个项目小组应运而生,有研究芦苇荡的,有研究船票和船的,有研究堤坝和美术馆的……项目小组能够帮助拥有共同兴趣点的小朋友进一步聚焦细节,更利于深度学习的开展。
比如研究船的项目小组,他们从画乡风情的竹筏游船拓展到了货船和邮轮军舰,从画船到造船。其中造船的材料就经历了多次实验,从纸船到黏土船再到木头船,最后组合运用各种材料做出相对符合他们期待的船。
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对与船相关的知识需求延伸到了浮力、水动力、密度、静流体力学等等更加专业的方向,还学会通过实验等方式解决困惑验收成果。虽然很多内容当下幼小的他们无法理解,但在此过程中他们的求知欲和探索欲大大促进了其搜索可用资源、收集整合材料、反复尝试解决问题的途径等综合能力的发展。
又如随着幼儿对材料的了解和使用熟练度的提高,他们的绘画材料不再局限于纸张和笔刷,从材料库搜罗来的各种材料和家里带来的废弃物品都是他们实现无限创意的载体。他们的绘画地点从活动室的固定区域到幼儿园的各个角落,通过写生活动把整个幼儿园变成他们的区域游戏空间。
在主题推进过程中,各班幼儿对游戏材料进行研究、改造、添加……不断积累、丰富、优化,玩学材料通过班级轮驻的方式进行传递与分享。我们还设置公共资源材料库,它既是一个“废品回收站”,也是一个“材料自选超市”,资源面向全园开放,幼儿可以按需自取,添加进自己所在的主题情境场中。
突破被动学习,课程自主生长
在主题情境场创设与实施过程中,存在教师还是以教授为主,幼儿学习方式比较被动,幼儿自主探究机会较少的问题。我们从幼儿主体视角出发,改变幼儿被动学习方式,关注幼儿学习的主动性、探究性,关照个体差异与个性发展,着眼于幼儿个体与外部发展之间的有机联系,以多元路径促课程共生。
在“画乡风情”主题情境场探索推进过程中,集体教学、实地走访、区域活动、项目研究、环境创设多路径并行,多线活动相辅相成,互为基础与拓展。比如规则性问题的探讨,学习方法的讨论,逻辑线的梳理,阶段性成果的分享,缺失经验的补充,时效性咨询的分享和必要的情感交流都非常重要,我们真正做到支持幼儿在主题探索中跟随自身意愿多方面开展活动,多路径支持活动的自主探究模式。
教师在整个过程中进行宏观把控,提供基础材料支持和引导幼儿对以获取知识进行梳理,幼儿自主自发地推进探究进程的同时也丰富了整个主题情境场的场景创设和活动内容,形成了一种默契的良性循环状态。
在“画乡风情”的探索接近尾声时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呈现幼儿自己的成果。首先是通过策划举办“展览”展示自己在该主题积累的作品。其次借着毕业晚会的契机,用自己亲手绘制的国画作品制作邀请函、节目单送给各自的家长,还在毕业晚会时向家长展示了充满韵味的汉服舞蹈,将毕业晚会与成果展示会合二为一。
在整个“画乡风情”主题行进过程中,不论是对活动空间的利用还是对活动内容的挖掘,亦或是对活动材料的不断丰富尝试和对活动方式的多样式探索,幼儿和教师都体现出共商共策,群策群力,广采众长海纳百川的包容状态。小朋友能够各抒己见也能够倾听他人的观点,勇于试错敢于创新,掌握了切实可用的技能,养成了有益于终身发展的学习习惯与学习品质,收获颇丰。
突破分享不足,依托四真教研
在园本课程实施中教师会产生很多问题与困惑,为了破解实践问题,需要教师共同参与、共同研究、共同推进园本课程建设,不断转变教学理念,在深度教研中促智慧共生共享,不断实现专业化成长。
依托“四真教研”即在真实践中发现真问题,在真问题中开展真研究,在真研究中实现真成长。教研“六步循环路径”,包括:
理(讨论方案)→ 试(自主尝试)→ 说(经验分享)→看(现场观摩)→ 思(反思交流)→ 改(实践优化)
共同解决实践问题。
编织动态资源网络,教师将每个主题情境场的相关经验资源进行整合归纳,并借助年段教研把各个班级递交的内容进行审议和最终成文,建立线上资源库,同时向全园开放。教师可以在资源库中搜索本班主题情境场相关资料,在拓展课程思路的同时减负增效。资源库初步建立以后,资源的开放和转变,循环和利用,探究的分工和协作,师幼的互动和交流也在悄然展开。
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来推动这种发展,比如:“大带小”的混龄区域游戏,以家长为主导的家园合作活动,小规模园区之间的经验交流分享等,实现教师智慧共享。
通过十年实践,破解了空间受限的现实问题,以空间交换共用、玩学材料共做、主题场景共创、路径多元共生、教师智慧共享的“五共模式”,有效提高了空间使用率、资源利用率、智慧共享率,为幼儿园教育资源拓展提供新思路,形成了幼儿园课程内涵发展的新经验。
幼儿园大班主题特别的我主题审议
幼儿园小班人数是有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按照教育部指定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小班人数一般为25人。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二章,第十一条
幼儿园规模应当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一般不超过360人。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幼儿园工作规程》是为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幼儿园工作规程》已经2015年12月14日第48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幼儿园大班主题审议教研计划
可以利用照片或录像的形式跟踪观察一个或一组儿童的活动进行分析。
幼儿园主题课程审议文稿
重要稿件,在征求各方面意见期间,都称之为修订意见稿。或称初稿,常在电视里听说到,召开党代会时,会上的文稿都要几经上下进行讨论修改。
这是发扬民主,广集智慧,力求文稿进一步完善丶成熟的需要,也是我们良好的工作方法。这样做更能最大限度的代表多数人的意志。
幼儿园主题活动课程审议
这个新版的幼儿园工作规程时隔差不多20年,已经在2015年12月14日第48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1月5号公布的吧,从2016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主要增加反家暴内容,强调禁止虐童。
幼儿园中班主题审议
幼儿园小班人数是有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按照教育部指定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小班人数一般为25人。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二章,第十一条
幼儿园规模应当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一般不超过360人。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幼儿园工作规程》是为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幼儿园工作规程》已经2015年12月14日第48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幼儿园大班主题课程审议范例怎么写
可以在2021年11月上幼儿园,时间为下半年。部分私营幼儿园会降低入园的标准,满18个月的孩子就可以送进幼儿园。
2015年12月14日第48次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指出,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
其中,小班孩子为3周岁至4周岁,中班孩子为4周岁至5周岁,大班孩子为5周岁至6周岁。
扩展资料
幼儿3周岁入园,更符合孩子的生长发育特点。
这时,孩子对疾病的抵抗力增强,免疫力提高,情绪波动比较少;自理能力也增强了,口语表达能力较好,可以表达自己上厕所、喝水等意愿;自控能力也提高了,能听懂老师的指令,“抢玩具、抓伤等也比较少”。而孩子太小入园,易产生焦虑,自理能力也比较差。
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幼儿园大班主题课程审议范例图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的实施与管理。
本规定所称学前教育是指对3周岁以上不满6周岁学龄前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
本规定所称学前教育机构是指承担前款所述的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学前教育,应当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普惠性。
第四条学前教育应当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第五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统筹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事业,负责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学前教育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发展负主要责任,负责学前教育规划布局、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建设、教师配备与工资保障、经费筹措、学前教育管理等。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发展和管理相关责任。
鼓励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前教育机构。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前教育机构之间保育教育条件和水平的差距,提升学前教育整体办学水平。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具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民政、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价格和机构编制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参与学前教育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学前教育机构举办者和学前教育机构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以及幼儿的安全。
第九条对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设置与管理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将学前教育机构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和本地区教育专项规划,结合人口密度以及变动趋势、学前教育机构服务范围等因素合理规划学前教育布局,并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满足适龄儿童就近接受教育的需求。
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校舍和闲置公共资源应当优先用于举办学前教育。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优先新建、改建和扩建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并在财政投入、教师配备、表彰奖励等方面向农村学前教育倾斜。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乡(镇)中心学前教育机构建设,保障其正常运转及发展,并可以在有条件的农村中小学按照园舍独立、经费独立、人员独立、教学独立的原则附设学前教育机构。
第十二条城镇新建居住区学前教育机构以政府主导为主,并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政府委托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建设的,应当明确学前教育机构土地使用性质和经费来源渠道。
城镇专项规划中涉及学前教育布局的,应当征求本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未按照城乡规划确定的学前教育布局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安排学前教育机构建设的,规划主管部门不予办理规划审批,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确权登记。
第十三条因城乡规划建设等原因需要征收学前教育机构土地、房屋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学前教育规划布局予以重建,或者依法予以补偿,补偿费应当用于学前教育机构建设。需要异地重建学前教育机构的,应当先建设后征用;需要原地重建学前教育机构的,应当做好学龄前儿童的安置工作。
第十四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划和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前教育机构基本条件标准建设公办学前教育机构。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扶持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发展。
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在税费减免、登记注册、分类定级、职称评审、教师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享有同等地位和权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购买服务、奖励补助、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其提供普惠性服务。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展特殊儿童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应当附设特殊学前教育机构。
第十七条依法实行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举办学前教育机构。
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工作。
中外合作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由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注册。
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结果向社会公示,并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报本级机构编制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第十八条对登记注册的学前教育机构,由登记注册机关核发许可证。
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第十九条未经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将公办学前教育机构转制。学前教育机构的变更或者停办,应当经教育行政部门和法人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第二十条实行学前教育机构年度检验制度。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前教育机构年度检验工作,学前教育机构年检合格后方可接收儿童入园,不合格并且限期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办园资格。
第三章教职工队伍与经费保障
第二十一条学前教育机构举办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配备园长、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财会人员、安保人员等各类工作人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编制标准为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核定教职工编制,并按照规定公开招聘各类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学前教育机构教师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撤销教师资格。对已在岗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应当限期取得资格;限期内不能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应当辞退或者调整岗位。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制定培训规划,落实培训基地以及经费,做好培训工作。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教职工提高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平。
第二十四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建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制度,对教职工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以及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工资分配、实施奖惩等方面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确保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对利用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以及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予以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公用经费标准以及财政拨款标准,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学前教育机构办园条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以及培训园长和教师等。
第二十六条学前教育机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确保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确保学前教育机构正常运转和园舍设施安全,并确保幼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费缴纳。
第二十七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政策实施收费,加强收费管理,依法实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第二十九条学前教育机构收费收入应当主要用于幼儿保育教育活动和改善办园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统筹、截留、挤占和挪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学前教育机构收取任何费用。
学前教育机构膳食费应当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幼儿膳食,并每月公布账目。
第三十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实行财务公开。经费预算和决算应当提交园务委员会或者教职工大会审议,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学前教育机构应当规范资产管理,按照规定设置固定资产账薄,并做到手续完备,产权明晰。
第三十一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按照普通中小学建设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学前教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等价格按照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相关标准执行。
第三十二条学前教育机构接受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资助学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捐助教育经费的财务管理办法执行,并尊重捐赠人的意愿。
第四章园务管理与保育教育
第三十三条学前教育机构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在举办者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学前教育机构工作。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园务委员会,定期研究园内工作;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建立家长委员会制度,引导家长参与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和管理,并对学前教育机构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十四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园务、保育教育、财务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三十五条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以及接受政府资助的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划定服务范围,就近接受适龄幼儿入园。
幼儿入园除进行体格检查外,严禁对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查。
有条件的学前教育机构可以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学龄前残疾儿童随园就读。
第三十六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接受学前教育的,可以就近向学前教育机构提出申请。流入地政府和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创造条件,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园需求。
第三十七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按照规定控制规模和班额。
有条件的学前教育机构可以设立托班,但不得设立学前班。
第三十八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防范设施和防护器材。有条件的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安装应急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公安机关联网。
学前教育机构园舍、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用品等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卫生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
第三十九条学前教育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卫生保健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落实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措施,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十条幼儿入园前应当由学前教育机构对幼儿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明进行查验,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工作人员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四十一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科学安排幼儿一日生活,重视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引导幼儿积极参加体育活动,确保全日制学前教育机构幼儿每天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学前教育机构幼儿每天不少于3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
第四十二条学前教育机构食堂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根据膳食计划科学编制带量食谱。
学前教育机构不得限制幼儿饮水和便溺次数、时间等。
幼儿园小班主题审议方案
1、完成相应的课程讲授任务,在课堂上教学生声乐、弹唱和钢琴弹奏等知识;
2、用普通话进行授课,积极热情,调动学生的钢琴学习积极性;
3、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检验、纠正与记录;
4、与学生沟通学习进度以及授课方案的调整;
5、负责参与教案编写、教材资料审议等;
6、负责对学生进行演奏辅导和答疑;
7、负责与学生家长进行友好的沟通,耐心解答家长的问题
幼儿园课程主题审议资源
在一定意义上说,没有最好的课程,只有最适合的课程。
”因而,需要对课程整合的模式、组织形态进行审议和最优化选择。虽然我们看到比较多的整合课程模式是学科领域课程、单元主题课程和项目活动,但并不代表整合课程只有此三种模式。整合的模式多种多样,可以是不同学科和不同领域间的整合,也可以是学科领域内部的整合,组织形式亦有高结构和低结构之分。教师在进行具体的课程审议时,要考虑整合课程的方向性,看其是偏向于以教师计划为主的教育活动,还是偏向于以儿童生成为主的教育活动。为此,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选择整合的侧重面和整合的程度,以自己擅长的教学领域为中心整合其他领域的教学内容,形成自己的课程整合风格。如有的教师比较擅长某一学科领域的课程教学,可以考虑以该学科领域为主,整合其他学科领域的课程内容进行教学;有的教师能力比较全面,现场组织和调控能力也比较强,对幼儿的引导比较拿手,课程整合的程度可以高一些,增加由幼儿生成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