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伤护工标准(深圳市工伤认定标准)
1. 深圳市工伤认定标准
2021年深圳工伤保险条例全文,深圳工伤保险报销流程,2021年深圳工伤事故赔偿标准,工伤鉴定程序,2021年深圳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工伤保险待遇。
深圳市劳动工伤赔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2. 深圳市工伤认定标准2022年
按照2022深圳最新社保缴费比例法规,深户一档社保单位和个人要分别承担15%和8%养老保险,6%和2%医疗保险,0.7%和0.3%失业保险。单位还要承担0.45%生育保险,0.4%残保金,0.17%工伤保险。
3. 深圳市工伤认定书
工伤伤残鉴定结果一般是自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材料递交之日起60日内有结果,特殊情况可后延30日,也就是最迟90日内会有结果。附《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4. 深圳市工伤认定流程
(一)提出申请:分为窗口申请和网上申请。 窗口申请:到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或者社保经办机构办事窗口领取并按规定填写《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网上申请:需要申请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选择需要的鉴定事项,点击立即办理,选择个人网页或单位网页,进入劳动能力鉴定业务模块,填写鉴定相关资料,提交申请。
(二)审核受理:分为窗口受理和网上受理。窗口受理:经审核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发出《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网上受理:系统提示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提醒申请人必须符合申请条件,并提前准备好申请材料,申请人确认后受理成功的,系统会自行打印《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
(三)现场审核、鉴定:被鉴定人根据《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上的时间、地点,带齐所需材料,前往现场鉴定;鉴定现场会核实被鉴定人鉴定材料是否齐全。如材料齐全,鉴定专家组根据病历资料、辅助检查结果和现场体格检查等提出初步鉴定意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会一次性告知被鉴定人;
(四)作出结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五)结论送达: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
5. 深圳市工伤认定标准表
深圳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如下:医疗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补偿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条例中支付、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深圳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6. 深圳市工伤认定标准文件
伤残鉴定标准是全国统一的,现行标准如下:
一、工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GB/T16180-2014代替GB/T16180-2006
2014--09--03发布2015-01--01实施
二、人身损害
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 国安部、 司法部
《关于发布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现公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统一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2016年4月18日
7. 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 深圳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二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