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保险护理费和生活费赔付标准?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护理费一般一百元左右每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东莞市保险护理会和生活会赔付标准。这个问题问的很好,有很多朋友都想知道是怎么回事的,东莞市保险护理会。我生活会赔付标准的话,这个的话,应该都是在百分之45之间来培祥的,所以说俺家45%的比例来赔钱的话,应该是保险会加生活费赔偿的话,应该都是在这个范围内。
东莞市2020年护理费标准?
根据2020年东莞护理条例规定,生活护理费发放标准根据护理等级和上年度东莞职工月平均工资而定,具体发放标准如下:
1、生活护理一级:东莞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2、生活护理二级:东莞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3、生活护理三级:东莞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4、生活护理四级:东莞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好的广东养老院大家给推荐下吧?
养老院 楼主,你爸妈还是挺潮流的嘛,其实你也不用纠结,现在的养老院条件都挺好的,护理人员的素质也比以前好,在养老院养老其实比在家养老更受老人欢迎。广东好的养老院,我首先要推荐广东东莞樟木头真情敬老院,是香港商人和樟木头政府的合办项目,养老院的居住环境和护理人员的水平应该在广东省内都是比较领先的,你去考察下这家养老院就知道了。
如何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求解答
老人93岁,住在揭阳市农村,有五个子女(一女四男,分别是张女、张大、张二、张三、第四),五个子女都是在50岁以上,均没有工作。其中张女和张大在外地(在清远市,与揭阳1000公里路程),张三因病在东莞的儿子处。
不久前张大(本人)和张二、张三签了轮流赡养老人的协议,回到清远后,子女反认为赡养老人应该,但反对轮流赡养,理由是:1、清远与揭阳相隔千里,93岁老人已经不适合坐车长途奔波,今后更不适合;2、张大(本人69岁)身体不是很健康,有胃病(曾手术切除胃三分一),也不适合独自回揭阳赡养。于是与张二、张四协商,由本人支付赡养费,由他们赡养,他们不同意。于是轮到本人赡养时本人没有回去赡养。现在他们将我告到法院。请问,我应该如何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同时我会受到什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