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育儿假规定? 大连育儿假规定?
一、湖南育儿假规定?
2021年12月3日,湖南新修订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布,其中关于育儿假相关规定如下: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十天育儿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为出勤。
拓展信息: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以及农村生育两个女孩的夫妻,达到规定的年龄时,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奖励待遇。
二、大连育儿假规定?
照顾60岁以上的父母住院可休15天照料假,看护3岁以下的孩子可休10天育儿假……修改后的《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正式公布施行,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我市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12月20日,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育儿假、照料假等市民关注的规定条款进行了解读。
《条例》规定: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居住在本省的以及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应当遵守《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因此,我市各类企业和劳动者执行该《条例》。
婚假——市人社局介绍,《条例》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日。因此,我市各类企业劳动者如符合上述情形享受婚假10天(国家规定婚假3日+辽宁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增加婚假7日)。
产假——《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因此,大连市各类企业女性劳动者如符合上述情形享受产假158天(国家规定产假98天+辽宁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增加产假60天)。
护理假——《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享有护理假二十日。因此,我市各类企业男性劳动者如符合上述情形享有护理假20天。
育儿假——《条例》规定: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日的育儿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因此,我市各类企业劳动者如符合上述情形,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累计10日。
照料假——《条例》规定: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的,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照料陪护,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照料假。照料假期间,可以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因此,我市各类企业劳动者如符合上述情形,每年可以享受照料假15日。
企业不执行怎么办?劳动者请收好这些维权电话
市人社局提醒,如企业不执行上述关于育儿假和照料假等规定,或执行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就育儿假和照料假等事项发生争议,劳动者可以到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以此维护自己和合法权益。
三、育儿假贵州最新规定?
根据《贵州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贵州省女职工的产假和陪护假期如下:
1.产假:生育1个活婴,享受128天产假;生育2个及以上活婴,享受138天产假。
2.陪护假:夫妻一方可以在妻子产假期间申请陪护假,享受15天带薪假期。陪护人员应当与女职工在同一户口登记簿上。
此外,对于哺乳期女职工,可在产假期满后享受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直至婴儿1周岁。而且,对于有重大特殊情况的女职工,如因难产、早产等原因需要延长产假期限的,可以申请延长产假期不超过30天。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正式聘用的贵州省内女职工。在这些假期内,女职工可获得与标准工资相当的社会保险待遇;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受孕、分娩、哺乳等原因裁员或者辞退女职工。
四、30天育儿假规定?
自国家宣布全面放开三孩政策以来,各省就开始发布落实执行方案,除了公布三胎产假之外,还另外增设育儿假,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全国各地的育儿假以及陪产假的最新规定吧。
一、什么是育儿假
育儿假,是欧洲一些国家实行的一项福利政策。一般来说,享受这项福利的必须是工作已满一年以上的育龄夫妇,假期在一年左右,与产假衔接,直到孩子满周岁假期结束。
二、全国各省的育儿假
北京: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育儿假。
河北: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山西: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15日的育儿假。
黑龙江:每年给予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各10天育儿假。
上海: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5天。
浙江: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还可以各享受10天育儿假。
安徽: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10天育儿假。
江西: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湖北:三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
重庆: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5至10天的育儿假。
四川: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天的育儿假。
青海:在子女不满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5天育儿假。
辽宁: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日育儿假。
河南:子女年满3周岁前,每年分别给予夫妻双方10日育儿假。
截至2021年11月2日,已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公布了当地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案,普遍提出了延长产假和陪产假、增设“育儿假”等措施。其中,江西、四川、江苏、贵州、吉林以及山西等6个省份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案已获通过,辽宁、湖南、湖北、陕西、安徽、海南、宁夏、云南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草案正处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三、多地关于产假、陪产假的最新规定
1.多地规定,将女性的产假提高至158天,最高可达190天。其中:北京、上海、吉林、陕西、安徽、云南、内蒙古、湖北、贵州、新疆、山东等省份为158天;甘肃、黑龙江等省份为180天;河南、海南为190天。天津最低,为128天。
2.多地规定,将男性陪产假提高15天,最高可达30天。其中:北京、黑龙江、广东、陕西、吉林、海南、青海、河北、浙江、山西、新疆、贵州、湖北、江苏等省份为15天;河南、江西、甘肃、云南等省份为30天。天津最低,为7天。
五、夫妻共同育儿假的最新规定?
夫妻共同育儿假于2019年5月9日由国务院发布,其内容是婴幼儿在3岁以下时,事业单位每年需要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的育儿假,同时用人单位还需要根据女职工的需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置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
六、2021育儿假湖北怎么规定的?
答:湖北将对女性增加60天产假,男性有15天护理假。除了这两个假期,在孩子3岁前,父母双方每年都能享受到10天的育儿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可在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的基础上,依条例规定再增加60天,产假将达158天。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七、陕西省育儿假规定?
陕西省产假98天。根据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对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女职工,应当依法保障其享受下列劳动保护:
(1)正常分娩的,休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八、育儿假最新规定2022福建?
自2020年5月1日起,福建已经正式实施“共同育儿假”,夫妻双方每年各有10天假期陪伴孩子。
《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
九、山东育儿假最新规定2022?
山东对育儿假作了强制性规定。单位不允许职工休育儿假的法律后果,按照条例规定。条例没有规定的地区,暂时属于真空地带,较难追究未落实育儿假的法律后果。
十、育儿假最新规定2022广东?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