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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产假男陪护假是多少天?

2024-03-14 03:20:07     来源:www.dxfbab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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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一、山东省青岛市产假男陪护假是多少天?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出台的征求意见稿将原来条例修改为: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

一、山东省青岛市产假男陪护假是多少天?

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出台的征求意见稿将原来条例修改为: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15年休产假,有晚育假;2016年休产假,取消晚育假;16年开始新政策,产假延长,具体等各地方政府出台细则。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确在2016年1月1日施行。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具体延长生育假到几天各地还未定)。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申请产假需要的资料有:申请书,结婚证,准生证,身份证,医生开的怀孕周数的证明,有些单位还要求B超结果显示胎儿周数的证明等等。

二、辽宁产假和护理假多少天?

辽宁省的产假是158天,难产的再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增加15天。辽宁省的陪产假是15天。产假应当在预产期之前15天开始休假。

三、山东产假多少天?

2022年山东产假158天,因,修改为:“符合有关法律和本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规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增加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而法定的产假天数是98天,加上现在法定的增加六十日产假,那一共就是158天。

四、188天产假 育儿假5天?

受三胎政策影响,各地新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大幅度延长产假,增设育儿假,这些假期涉及到企业大量的婚育员工,值得关注。

各地新修条例的重点内容:一是取消三胎的限制;二是延长婚假、产假;三增加配偶护理假(陪产假)、增加3-6岁小孩的育儿假。

例如,浙江、青海、河北等地,产假延长到188天,河南、江西、四川和浙江等地,子女三岁以下的,每年有10天育儿假,安徽还将育儿假扩大至6周岁以下。

五、产假和孕产假有什么区别?

产假是即将生产开始算的,一般提前15天开始算,孕产假是怀孕时请的假,怀孕要做各种产检,这个时候请的假跟平时的事假病假都不同,一般怀孕七个月的时候需要提前在产前三个月休产假,主要是和所在公司的政策有关,一般到孕晚期可以和公司协商是可以休产假。

六、孕假法定多少天?

1、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2、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3、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晚育产假的规定于2016年1月1日起已经取消了,修正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4、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

女性在怀孕期间依法享有休息产假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予假期或者在女性怀孕后无由辞退的话,可以采取劳动冲裁的方式,获得自己的合法权利。如果用人单位不按劳动仲裁的结果执行的话,可以去当地的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七、男士产假陪护假多少天?

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例如河南省。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制度各单位也都不尽相同,奖金福利不变。还有部分地区可将男性的陪产假转到女方的产假中去,由女性代替男性休假。

八、山东省陪产假男性是多少天?

山东男士晚育陪产假护理假7天

九、山东男人产假多少天?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对于男女双方晚婚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为晚婚),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4天。

女方晚育(已婚妇女年满23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男方7天护理假。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十、产假和哺乳假最长可以休多少天?

产假国家规定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而哺乳假是指妈妈在宝宝出生后的一年,在工作日内,每天有两次0.5小时的授乳时间,每天合共1小时,可以合并使用,也可以分开用。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天合共1小时,两次可一起用,也可以分开用。每天1个小时的哺乳假视为工作时间,工资正常发放不应减少,而且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所以说,产假和哺乳假一起98+天,具体因人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