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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育儿假实行了吗? 河南育儿假什么时候实行?

2024-03-24 10:43:48     来源:www.dxfbab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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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一、深圳育儿假实行了吗?已经实施。实施时间:《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一、深圳育儿假实行了吗?

已经实施。

实施时间:《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最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河南育儿假什么时候实行?

河南育儿假2021年11月27日开始实行

2021年11月27日,河南省最新规定: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应当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十日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上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1月2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与现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比,此次修订删除条文9条、新增5条、修改17条。

  《决定(草案)》第十五条拟规定: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可生育三个子女;已生育三个子女,有子女经鉴定为残疾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同时拟明确育儿假时长,具体为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应当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十日育儿假。

三、育儿假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育儿假从孩子出生那天开始实行。因为此时父母需要照顾和抚养新生儿,而且新生儿的身体状况需要密切关注和照顾,育儿假为父母提供了更长的时间来陪伴孩子和照顾孩子的身体健康。此外,育儿假还有助于加强家庭的亲密关系,促进家庭和睦,营造更加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育儿假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政策,对于增进家庭幸福、促进社会和谐,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更好地实施育儿假政策,需要各级政府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同时也需要企业和相关部门积极响应和配合,为父母提供更多的福利和方便。希望育儿假政策能够得到更广泛的认可和推广,让更多的家庭受益。

四、广州育儿假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2021年12月1日

最新修改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育儿假新规定自2021年12月1日开始执行。

12月1日上午,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了新增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护理假,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内容,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增育儿假护理假

  根据条例,女方在国家规定的98日产假基础上,再享受80日奖励假,总计178日,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

  新增育儿假,规定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

  为缓解独生子女照护父母的压力,条例明确,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每年有5日护理假;父母患病住院治疗的,其子女每年有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

五、广东育儿假?

很荣幸能够为你作答,因为本人刚刚经历一胎,广东的一胎二胎假期为176天,这个是女方的假期,男方的陪产假期为15天,在假期其间是拿基本工资的。不过要享受这假期,要买够一年社保以上,生产小孩之前不能离职,社保不能断交,才能享受这个假期

六、育儿假是带薪假?

父母育儿假指有孩子的职工不分性别均可享受的假期,可以由劳动者较为灵活地使用,满足在职职工照顾年幼子女的需求,已经在国际上被广泛使用。2018年,36个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中有24个有带薪父母假,大部分国家这一制度由劳动部门主导,将其视为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的一部分,也有部分国家由负责家庭和社会事务部门主导,将其视为家庭支持政策的一部分,但无论政策如何设计,其目标都是保障劳动者能够更好兼顾工作和家庭照料。

七、育儿假四川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根据最新修订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在这里需要跟大家解释一下视为出勤是什么意思,就是相当于和年假一样,在休假期间单位或企业会照常给你发工资,不会以事假来克扣你的工资。除此之外,若在休假的这一个月之内,没有迟到啥的,还可以拿到全勤奖哦。

八、育儿假是国家规定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5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如上海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3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

女职工生育的,其配偶可以休护理假。各地规定和时间不一,有的叫育儿假,有的叫看护假,有的叫晚育护理假,包括晚育奖励,最短1天最长5天,具体参照所在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包括《市/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

上海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3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

九、育儿假是什么?

育儿假,是欧洲一些国家实行的一项福利政策。一般来说,享受这项福利的必须是工作已满一年以上的育龄夫妇,假期在一年左右,与产假衔接,直到孩子满周岁假期结束。休育儿假的不只是准妈妈,也包括准爸爸,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德国三分之一的父亲选择在孩子出生一年内休"育儿假",而且趋势大幅增加。

2019年5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希望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十、广西育儿假政策?

①最长可休178天

女方分娩后,男方享受护理假25天,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98天)以外,一孩增加产假60天,二孩增加产假70天,三孩增加产假80天。

②增加育儿假。

夫妻双方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每年分别累计享受育儿假10天。

③增加男方产前检查陪护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享受产前检查陪护假5天。

④哺乳假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休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享受不超过12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其工资、津贴、补贴按照总额的80%核发;享受哺乳假的职工,不影响晋级、工资调整和工龄计算。

原规定哺乳假为“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享受六个月至十二个月的哺乳假”,设立哺乳假制度的初衷在于方便女性照顾婴幼儿,缓解育儿压力。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假期较长,用人单位考虑用工成本等原因,一般很难落实。为了提升哺乳假制度的可操作性,取消了哺乳假假期下限,由职工根据自身情况来灵活确定休假期限,可以休1个月,也可以休半年、8个月等,最长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