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保洁公司(韶关保洁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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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市,是指按照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未设镇建制的独立工矿区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市容和环境卫生,是指由城市道路、建(构)筑物、施工现场、公共设施、园林绿化、广告标志、户外灯饰、集贸市场、公共场所、河道水面和居住小区等构成的城市景观和环境卫生。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把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建设与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以及市容和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市容和环境卫生意识,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风尚。
第四条
韶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主管市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各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建设、规划、工商、公安、环保、卫生、交通、旅游、文化、民政、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镇、街道办事处以及居(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实施。
第五条
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执法工作。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整洁、优美、文明、和谐城市环境的权利,有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爱护环境卫生设施的义务,尊重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和环境卫生专业作业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其履行职责。对损害、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劝阻、制止、举报。
第七条
城市道路、市容和环境卫生实行分级管理,主干道为严管路,禁止一切摆卖。次干道、小街小巷为监控路段,为方便市民,在不影响市民生活、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的条件下划定一定地段,规定时间、规定地域有条件的经营摆卖。设置经营摆卖地段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市政府同意后施行。
第八条
城市道路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道路平整、完好、无积水、无沉陷;
(二)排水沟(管)畅通、无溢水、无堵塞,水隔栅等无破损、移位或缺失,临街各类建筑物的落水管、污水管、空调排水管与地下管接通,无污水溢流;
(三)交通标志、标线完整、清晰,交通隔离护栏、隔离礅、绿化带护理保持完好、整洁;
(四)城区不得新设架空电话线、电缆线及其他管线,已架空的各类管线应当逐步移入地下;
(五)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停车场(点),如确需设置临时占道停车场(点)的,应当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才能临时征用,并规范设置标牌和标线,做到车辆停放有序;
(六)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街道、公园进行宣传、咨询、促销、摆卖、饮食烧烤等活动,如确需临时占用的,必须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七)未经批准,不得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街道进行麻将、棋牌等活动。
第九条
建(构)筑物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新建、改建各类建(构)筑物的设计造型、装饰色彩等应当符合城市区域景观规划要求;
(二)建(构)筑物外立面应当作美化装饰,定期进行清洗、维护、保持外观整洁;
(三)除军事等带有保密性质的单位外,临街单位的隔防设施,应当选用透景围墙或绿篱、花坛、花池、栅栏作为分界线,并保持整洁、美观;
(四)临街阳台、窗台等不得擅自改建和扩建,不得安装外置式防护栏(网),不得吊挂、晾晒或堆放有碍市容的物品;
(五)临街单位、商场、店铺不得擅自设置遮雨(阳)蓬;
(六)临街底楼安装的空调外机、排气扇等,距地面高度应当大于2米;
(七)经批准设置的公交车站(台)、邮箱、电话亭、画廊、招贴栏、宣传栏(窗)等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无破损、无脱漆、无锈、无污垢;
(八)屋顶无积水,不得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九)禁止在河堤护栏、道路护栏、路牌、电线杆、路灯杆等设施上吊挂、晾晒物品。
第十条
园林绿化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街道树栽植整齐、树叶清洁,树干基部应当被植物覆盖,并保持平整;
(二)临街绿地、花坛、花池整洁美观、无废弃物,树木、花草管护良好、无枯枝、死树、杂草、无病虫害;
(三)造型植物、绿篱等,要做到造型美观,特色鲜明;
(四)禁止在临街树木上吊挂物品。
第十一条
户外广告(招牌)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广场、河堤、绿地、公园、建(构)筑物等户外空间设置彩旗、彩条、充气物、布幅、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牌)、标志、灯箱、橱窗或发布户外广告、张挂宣传标语;
(二)禁止在建(构)筑物、树木和市政公用设施上乱贴、乱写、乱画、乱刻、乱喷涂;
(三)禁止在街头散布广告传单;
(四)户外广告(招牌)及宣传牌等应当严格按照经行政许可批准的效果图设置,不得改变形状和规格,并设置牢固,制作精美,用字规范,字迹图案清晰、完整,与街景协调并保持清洁、无破损、脱漆、缺字。
第十二条
夜景灯饰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夜景灯饰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报本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夜景灯饰规划区内的建(构)筑物、道路、广场、绿地等,各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划和方案要求设置夜景灯饰;
(三)夜景灯饰应当按规定时间启闭;
(四)夜景灯饰的设置单位或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灯饰的维护管理,保持完好无损、牢固安全、整洁美观。
第十三条
施工工地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施工、拆迁、待建工地应当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实体围墙实施打围作业,围墙外抹灰粉刷,并书写文明警语或绘画;
(二)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
(三)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并到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准运许可证方可上路,施工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保证车轮不带沙土离开施工场地;
(四)拆除建(构)筑物,应当采取隔离或封闭措施并实行湿法作业,防止扬尘污染环境和渣土抛落人行道;
(五)实施道路和各类管线等基础设施施工的,应当对施工区域实行硬质实体隔离或封闭,并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灯具;
(六)新建、改建、扩建或装修、装饰等工程竣工投入使用时,应当同时拆除各种临时设施,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七)施工、拆迁等产生的工程渣土及其他废弃物应当及时清除。
(八)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第十四条
水域环境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打捞水面漂浮物的作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中标合同的约定,及时清除废弃物,保持水面干净明亮;
(二)不得擅自挖河堤或占用河堤保护区道路、绿地搭建(构)筑物、堆放物品;
(三)禁止向城区河道倾倒垃圾、渣土、动物尸体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四)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随意增设排污口;
(五)禁止损毁城区河堤和河道管理设施;
(六)禁止在城区河道新建水上餐厅等对水质造成污染的项目。
第十五条
商场(店)、餐馆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住宅小区(楼)经营餐饮或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应对烟道、炉灶进行改造,使用洁净能源,符合环保要求,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二)商场(店)、餐馆不得越门占道经营;
(三)商场(店)、餐馆应保持店容店貌整洁,商品陈设有序,橱窗明亮,造型美观。
第十六条
环境卫生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道路、广场、桥梁、火车站、步行街、停车场、集贸市场、商场(店)、公园、街道等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应当按照责任分工进行清扫、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容貌整洁;
(二)道路、桥梁、广场、街道等公共场所及居民小区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和设置标准配备足够的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设施的完好、清洁;
(三)集贸市场、商场(店)等商品交易场所应当保持场(店)内设施整洁,摆放有序,排水畅通,无积存垃圾、无污水溢流;
(四)各种车辆应当保持车身完好、车容整洁、标志齐全醒目,车容不洁的车辆,不得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或停放;
(五)载运容易散落、泄漏、飞扬的物品的车辆,应当实行密封运输,不得沿途洒落、污染道路;
(六)垃圾投放点(桶)、垃圾中转房(站)等环境卫生设施,应当定期清洗、消毒灭菌、保持完好整洁;
(七)公共厕所应当保持地面、墙面、门窗、蹲位的清洁卫生,做到排污畅通、无蝇、无尿碱、无恶臭;
(八)养犬应当经公安部门批准领牌,犬只家禽不得在城区敞放,外出产生的粪便,主人应当负责及时清除。
第十七条
禁止以下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扔果皮、果核、纸屑、烟蒂、玻璃瓶(渣)、口香糖、废电池、塑料袋(盒)等废弃物;
(三)乱倒垃圾、渣土、污水、污油、粪便;
(四)乱扔动物尸体、禽畜脏器及其他污染物;
(五)在露天场所和环境卫生设施内焚烧树叶、枯草、垃圾或其他废弃物;
(六)占用道路、桥梁、广场、街道从事各类车辆的清洗、维修活动;
(七)其他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十八条
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和动物尸体等废弃物,或者临街空调器冷却水凌空排放的,依照《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处罚。
第十九条
在城市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平台上堆放、吊挂其他杂物,或者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依照《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处罚。
第二十条
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照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或者向河流、河涌、湖泊、池塘等抛弃、倾倒废弃物的,依照《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处罚。
第二十一条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的,依照《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处罚。
第二十二条
运输液体货物不作密封造成泄漏,或者在城市道路、街巷经营机动车辆清洗业务的,依照《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经营流动的饮食烧烤、摆卖、销售、宣传、促销等经营活动,依照《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处罚。
第二十四条
未经批准擅自饲养、放养家禽、家畜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依照《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五条
将医疗机构、屠宰场、生物制品厂等产生的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倾倒的,依照《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
将建筑废弃物倒在公共场所、街道或者穿越城市市区的公路两侧的,依照《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处罚。
第二十七条
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依照《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处罚。
第二十八条
商场(店)、餐馆越门占道经营,影响市容的,依照《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处罚。
第二十九条
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依照《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处罚。
第三十条
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依照《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处罚。
第三十一条
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依照《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罚。
第三十二条
运输车辆不加封闭,沿途扬撒、遗漏垃圾污染道路的,依照《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处罚。
第三十三条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依照《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
第三十四条
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依照《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处罚。
盗窃、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行政执法人员,或者阻碍其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的罚款应当使用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票据,并全部缴入政府财政专户,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七条
各县(市)政府、韶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5年8月1日发布实施的《韶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2. 韶关保洁最新招聘信息
家政公司有很多,判断一家家政公司口碑好不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
1、查看资质
查看该公司是否有工商部门颇发的营业执照,是否有注册资本,是否有税务部门颇发的税务登记证。
2、选择合适、靠谱的
选择家政公司的话尽量选择信誉好,服务规范的家政公司。 比如说,韶关e家政的阿姨3险齐全,阿姨均需参保家政险、人身意外险家庭财产险,服务过程中受伤或意外对客户物品损坏,由保险公司承担
3、多交谈
与雇佣的家政服务人员提前沟通,如具体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避免家政公司介绍不对应的家政人员。所以多跟阿姨沟通一会,也能看出一个家政公司的好坏。
4、e家政有实名认证体系、价格透明体系、家政保险体系、装备规范体系、评价反馈体系、全面培训体系,相对来说更好一些。
3. 韶关保洁招聘网最新信息
简介:韶关市福龙马环境清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26日,主要经营范围为提供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等。
法定代表人:荣闽龙
成立时间:2014-12-26
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200000065850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兴路12号3幢504房(仅作办公室使用)
4. 韶关家政保洁公司
1、宜尔宝
广州市宜尔宝家庭服务创办于2008年。主要服务内容有:为产后妈妈提供月子期照护、营养月子餐、产后护理、产后修复、专业通乳等服务;为新生儿日常生活照料、行为习惯训练等服务;为0~3岁家庭提供育儿嫂、育婴师及教保师等服务。
2、祥乐家政
广州市宜尔宝家庭服务有限公司是宜尔宝母婴集团旗下分公司之一,创办于2008年。服务范围覆盖全国48个城市及新加坡、新西兰、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海外地区。主要服务内容有:为产后妈妈提供月子期照护、营养月子餐、产后护理、产后修复、专业通乳等服务;为新生儿日常生活照料、行为习惯训练等服务;为0~3岁家庭提供育儿嫂、育婴师及教保师等服务。
3、日医正祥和
成立于1999年,2015年与日本株式会社日医学馆合资设立,日系婴幼儿保育、早期教育、家庭服务、医疗介护、职业教育培训等项目服务商。日医在日本拥有9523家医院的医疗配套服务,1376多家养老服务中心,524所培训学校,75间保育园,旗下员工约10万名。
4、家多易GUARDIO
广州家多易家庭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注册资金伍佰万元,总公司位于广州CBD经济圈的珠江新城,是一家专业从事家庭生活服务、家政技能培训和家政门店连锁经营的家庭服务企业。目前在广佛区域均设有服务网点,目前家多易加盟门店已达41家。
5、爱妈妈家政
爱妈妈家政成立于2011年,已进驻广州、深圳,设有大型家政培训中心。爱妈妈家政是一个线上、线下相结合的O2O家政服务商,它安全可信赖,快捷更方便。多年来共计服务32000个家庭,培训13000个家政员。
6、管家帮
管家帮(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品牌创立于2006年,总部位于北京,并在上海、深圳、广州、天津等近百个城市设有分支机构。
“管家帮”是采用家庭服务O2O模式,通过“FMF”商业模式(FMF:产品和服务从工厂、基地直接供给到家庭),提供以“家政服务”为主,“有机食品、营养健康、绿色家居、安居咨询”为辅的“一体四维度”产品服务整体解决方案“LNH”(LNH:家政、营养、健康)系统,为家庭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实现“管家帮,帮您管好家”的服务承诺,做到“让天下家庭后顾无忧”。
7、安瑞祥
安瑞祥家庭服务专注于为客户群提供私人化的家庭服务,提升客户的家庭生活品质。公司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家庭服务人员,其中包括母婴护理师、育婴师、早教师、催乳师、家庭服务师及中西厨师等。同时,安瑞祥为家庭服务人员提供各项培训课程,一对一教学,提升专业化水平。
8、月宝母婴
月宝家庭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提供高品质母婴护理服务的月嫂公司,月宝母婴在深圳、韶关、惠州等地都有公司分布。靠口碑传播,服务过的客户已遍布全国,甚至为不少海外华人家庭带来优质服务。公司从2008年起开始从事医院产妇护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母婴护理服务行业经验。
9、51家庭管家
51家庭管家”成立于2014年,是广州为向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品牌,专注于为家庭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一站式管家服务。51家庭管家坚持“公司服务家庭”理念,针对家庭成长的各个阶段,打造母婴护理、幼儿照料、老人陪护、家政等标准化服务体系。
10、华悦母婴
华悦母婴是广州市华悦家政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是一家专业的母婴护理服务的家政公司,专业提供月嫂服务、育婴师服务、催乳服务、产后恢复服务、小儿推拿服务、母婴护理职业培训等母婴护理服务。
5. 韶关保洁招聘网站
广东罗定惜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环卫行业一级企业,广州市环卫行业A级企业,环卫行业AAAA级信用企业和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
公司具备城乡环卫服务、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处理处置、城市园林绿化、有害生物防制等资质,并通过了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以及OHSAS18001:2007(GB/T 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
公司集研发、试验、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拥有员工2000多人,各类管理、专业技术人员150余人。
公司拥有先进的环卫清扫保洁、垃圾运输等车辆设备200多台,清扫保洁面积近1亿平方米/年,年生活垃圾清运、处理量达30万吨,回收再生资源约1万吨/年,生产有机肥1500吨/年。承担广东省产学研固体废物领域多项创新技术研发任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城乡环卫服务、垃圾分类资源化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建设;城乡垃圾资源化利用整体方案设计、技术研发和成套设备制造。
公司总部设在广州,珠海、惠州、汕头、韶关、湖南及美国等地分别设立了分公司或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