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康复期间的护工费(工伤期间护工费用)
1. 工伤期间护工费用
你是工伤,产生的费用当然由公司全额报销,
有一种是医院有陪护科的,你可以请护工,这项费用是先交的,当然公司没派人来,当然是你自己先缴了。
你要做的是留好陪护产生的费用收据,这是证据,如果你没叫陪护人员的费用从何而来呢。如果有收据拿到单位不报的话可以去劳动部门工伤科举报这个事,手续的话你就拿着你医疗的相关性费用病历,还有和这个公司的关系(比如工作证之类的),准赔。
如果你家人也是在某单位上班因请假去照顾你的话,这样你单位要赔你家人上班的工作证明,因某事请假照顾你的证明,这也是赔付之一。
2. 工伤期间护工费用谁承担
感觉这个问题很奇怪!请护工的首要条件是自己很想请护工啊,是自己自愿的事情;
第二,是根据受伤后的自理能力和护工商谈护理期间的费用及护理方式,时间问题。如果是在医院里请护工,可以和护士台做好说明,他们那里会有护工的联系方式及管理人员,你只要出钱和挑选就好啦!
3. 工伤期间护工费用谁出
员工工伤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公司负责。陪护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4. 工伤期间的护工费
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工伤治疗期间;二是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治疗期间护理费是按护理需要的人数计,给每人每月给开工资;工资数额由企业同受伤职工或者是家属协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直到一个治疗期结束。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5. 工伤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护工费
工伤赔偿,如果负责医好后,还有后遗症,并且在一段时间内不能参加劳动的话,是有一定的营养费的,如果生活还不能自理,也是有护工费的,这个要看双方协商,如果法院判决,法院也是根据工伤的严重程度来定,如果是轻伤,就没有,如果是工伤比较严重,是会有营养费和护工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