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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症腹泻的补液处理原则,失血性休克补液原则

2022-07-29 06:48:12     来源:www.dxfbab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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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1、轻症腹泻的补液处理原则

  首先说明一下,面对腹泻这个错综复杂而且病人表现和病程长短各异的病症,医生更倾向于提出一种:四平八稳",或者说:高安全度",故而

1、轻症腹泻的补液处理原则

  首先说明一下,面对腹泻这个错综复杂而且病人表现和病程长短各异的病症,医生更倾向于提出一种:四平八稳",或者说:高安全度",故而显得保守的综合建议。

  而我们在总结了有关的治疗原则,并且提出了哪些不适合1~3岁的婴幼儿使用之后,还是想打破一些大家固有的认识,提出一些能够有效纠正症状,尽快使宝宝进入恢复阶段,而不是:病程继续发展"的建议。

  首选原则为腹泻即ors补液。

  补液原则:我们建议,对于任何一种病因导致的腹泻,只要出现了比较严重的水样便,或者较为严重的稀便,都应该立即开始口服补液。

  口服补液的禁忌是宝宝有心脏疾病,刚刚中暑或者肺部炎症等处于恢复期,或者腹泻时伴有频繁的呕吐。

  补液量的确定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详见后面专文。

  如果是严重稀便且便次较多(12小时内超过5次已经算多了),应该少量多次饮用ors。

  宝宝如果对ors有排斥,可以少量多次口服饮用,或者用ors送服其他药物。但ors不能用于调制配方奶粉。

  补液的效果很难自我评估,但以不出现更严重的脱水症状,或者频繁水样便而基本没有脱水表现,即为补液充足且有效。

  ors同样适合于母乳喂养的婴儿,但请注意,婴儿水样腹泻,应该是送医指征了。

  大家应该相信,即便是积食等较轻的腹泻,补液也能够促进肠道功能恢复,避免出现严重的酸碱失衡和脱水。

  注意不要把ors的补充量和丢失的水量(大便的体积)画等号,因为宝宝还没有禁食,液体食物也要计入液体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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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失血性休克补液原则

一般情况下,对轻微出血的诊治并不难,但是如果短时间大量、快速出血可出现严重后果导致出现休克甚至危及生命,此时及时快速补充循环血量就变得尤为重要,失血性休克的补液原则是什么?该如何补充?

1、紧急补充血容量,首先迅速向体内输入生理盐水或其他有效溶液,此溶液如果让血压回复平稳正常的话,说明出血情况基本得到控制。如果红细胞压积较高则无需输血,较低时要输入新鲜血液,使红细胞压积维持在正常范围内。

2、补液时中心静脉压也要及时补充,同时补液不可过量,否则易引起静脉压升高,同时补液不足静脉压又会低于正常值,此时提示要继续补液以免不足。

3、在补液的同时还要尽快止血,血压回复平稳后要从根本进行止血,如果血流量较大难以控制出血,应及时迅速通过手术止血。

补充血量及找到病因是治疗失血性休克的重要步骤,但是其他治疗措施也应一起配合使用,不可忽视。

3、宝宝腹泻的家庭补液法

简单配制方法——

1.米汤500毫升;加食盐1.75克。

2.白开水500毫升加蔗糖或葡萄糖10克(2小勺),加盐1.75克。

当宝宝出现腹泻但尿量正常,无口干等脱水症状时,给孩子喂自配糖盐液应与大便量相等,不能确定大便量时,可按照20~40毫升/公斤体重计算,4小时内服完,以后随时口服,拉出多少喝进多少。给两岁以下宝宝喂糖盐水,可每1~2分钟喂1小勺,约5毫升,大一点的孩子可以用杯子直接喝。如果患儿有呕吐可暂停一下,隔10分钟再慢慢喂服,每2~3分钟喂1勺。一旦腹泻停止,必须马上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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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给儿童液体疗法的补液原则

  液体疗法的原则是什么?

  答:液体疗法的原则是先快后慢、先浓后淡、先盐后糖、见尿补钾、防惊补钙、不镁。补液方案的制定需要做到定量、定性、定速,也就是说首先根据病史、临床表现及必要的实验室检查结果,综合分析水和电解质紊乱的程度、性质,确定补液的总量和组成,继而确定补液步骤和速度。

  如何确定患儿需要补充的液体量?

  答:补液总量应包括补充累积损失量、继续损失量及供给生理需要量三个方面。累积。损失量是指自发病到补液时所损失的水和电解质的量。继续损失量是指补液开始后继续丢失的液体量.如因继续呕吐腹泻损失的液体。临床工作中根据对脱水程度的评估来计算累计损失量的多少,原则上第一个24小时婴幼儿轻度脱水补液应<50ml/kg,中度脱水补50~1ooml/kg,重度脱水补100~120ml/kg。补充继续丢失量按30ml/(kg.d)计算,供给生理需要量按60~80ml/kg计算,但实际应用时先按上述量的2/3给予,以上三部分合计轻度脱水90~120ml/kg,中度脱水120~150ml/kg,重度脱水150—180ml/kg。学龄前儿童及学龄儿童应酌减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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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轻症腹泻处理的基本原则

  若宝宝在腹泻过程中出现发热,应该口服退热药控制发热,防止出现高热。民问有说法,认为积食等发热是食物的作用,不必退热——我也经常听到类似的说法,但是发热在婴幼儿肯定是一个不能接受的症状,如果能够肯定发热和腹泻的关系,而不是由其他长期发热的原因(如结核病,布鲁菌病)等导致,应该及时处理发热症状。

  再次,若出现明显的呕吐症状,应该观察呕吐物的性质。若多为胃内容物,味道酸咸,且为1小时之内的口服物(食物),可以在处理其他症状的基础上等待呕吐缓解(此时退热可用肛剂型,或请医生肌内注射)。若呕吐物呈褐色,有血腥气,或者为深色且有泥糊状的深色物,或有类似便样性状的不明物,或者采用ph试纸测试ph值,大于5甚至大于7,呕吐物可能来自肠道或者有出血,应该及时向医生求助。

  腹泻时应该严格禁用抗蠕动药(我就曾听到药店工作人员向2岁孩子的妈妈推荐,这是不负责任的),禁用阿司匹林止痛(扑热息痛或者布洛芬口服退热,亦同时有镇痛作用,这时可不考虑再止痛),禁用吗丁啉等胃肠道动力止吐剂(其他止吐剂请医生处方),一般情况下禁用抗生素。

  抗生素需要详细做个说明:成人服药的习惯,只要腹泻就用抗生素,特别是喹诺酮类药物口服(如诺氟沙星)。成人腹泻有成人的特点,感染和食物中毒居多,此类用药很多时候能够有明显的效果。但是宝宝不同,婴儿腹泻很多仅仅是:生理腹泻",是食物问题,幼儿腹泻很多是:积食",虽然也有肠道细菌捣乱但不使用抗生素亦可缓解、自愈。

  医生们这时的选择是,看大便常规化验,是否报告白细胞。有较多的白细胞,即使用抗生素(即便是侵袭性腹泻,抗生素使用还要讲究:技术",根据中毒症状以及腹泻的严重程度,加上大便培养结果和药敏数据,宜:间歇"性用药,否则亦可加重症状)。

  特别说明一下,即便是:食物中毒",:吃坏了东西",幼儿是否使用抗生素亦应保守对待——我们见过很多给轻症腹泻的宝宝使用抗生素的情况,甚至见过一个3个月大的宝宝的:轻微腹泻"也被隔代的看护人给了抗生素:治疗"。这样的用药可能适得其反,使宝宝肠道内的菌群失调,甚至因为抗生素的杀伤力使细菌内毒素释放出来,导致发热——也许宝宝本来是不该发热的,抗生素恰好起了反作用。

  所以,对于宝宝轻症腹泻的处理,尽量不用抗生素,可以考虑采用吸附剂抗菌,必须使用抗生素的应该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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