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携带者会传染吗,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
1、乙肝病毒携带者会传染吗
乙肝病毒携带者体内携带乙肝病毒,是具有一定传染性的。在与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日常相处时一定要做好预防措施,以防被不慎感染。临床上乙肝病
1、乙肝病毒携带者会传染吗
乙肝病毒携带者体内携带乙肝病毒,是具有一定传染性的。在与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日常相处时一定要做好预防措施,以防被不慎感染。临床上乙肝病毒携带者常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传染:
1、母婴垂直传播。这是最主要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传播途径之一,我国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中85%通过母婴传播。
2、生活上的密切接触。如共用一个饭盒、牙刷、毛巾、剃须刀等,都是有可能造成乙肝病毒传染的。
3、性传播。在和乙肝病毒携带者进行性生活时,如果不采取防御措施,会造成感染,感染率可达10%-15%。
4、医源性传播。如使用不洁注射器、消毒不严格的内窥镜以及不卫生的修牙、补牙等。
5、血液传播。如输入含有乙肝病毒的血液等。
2、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
乙肝病毒携带者指的是感染了乙肝病毒,但却没有肝炎症状和体征,肝功能等各项检查均正常的人群。经了解,中国人口中,乙肝病毒携带者人数还是比较多的,占了大约有10%的比例,即大约有1.3亿的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面对这庞大的基数,在对待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问题上,国家出台了相关的保护政策。
1、就业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
2010年,国家卫生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该通知上明确规定: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另外,该通知还规定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2、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消除就业歧视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各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就业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3、加大宣传,营造公正的和谐就业环境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要加强实现公平就业的舆论宣传工作,引导用人单位正确认识乙肝疾病和传播途径。要指导用人单位树立公平就业的观念,消除就业歧视现象。
3、乙肝病毒携带者转阴
很多患者对乙肝病毒携带者能否转阴的问题十分关注。虽然几率比较低,还是存在乙肝病毒携带者自然转阴以及治疗后转阴的临床案例。乙肝病毒携带者最终的病情发展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转阴
通过观察研究发现,每年大约有1%至2%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有自然转阴的情况出现。能否转阴跟某些因素有关:
(1)年龄在15岁以上的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乙肝表面抗原(hbsag)转阴率要比年龄在1-14岁的儿童高;
(2)乙肝表面抗原(hbsag)滴度≤1:128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转阴率要比乙肝表面抗原(hbsag)滴度>1:256的患者高;
(3)在乙肝病毒携带者中,乙肝e抗原(hbeag)呈阴性的转阴率要高于呈阳性的患者。
2、持续携带
有些乙肝病毒携带者会携带病毒长达数年之久,甚至终生携带。他们在进行肝功能检查时结果显示一切正常,进行肝穿刺活检也没有发现有肝组织损伤。这类患者与正常人无异,可以正常参与学习和工作,也不会对生活造成影响。
3、慢性化与恶变
一部分患者在携带乙肝病毒数年之后会逐渐演变成慢性肝炎,表现为转氨酶升高,肝组织学上可见到肝细胞的坏死、变性和纤维化。有些患者已经转化为慢性肝炎,但仍然没有任何症状,甚至肝功能化验也不能发现问题,这时肝穿刺活检就成为是否演变为慢性肝炎的重要依据。因此为明确诊断,必须做肝活体组织检查。如证实肝脏有病理损害,则应及时进行治疗。
4、乙肝病毒携带者饮食
乙肝病毒携带者为了避免病情的诱发,需要合理安排自己的日常饮食。
1、饮食宜清淡:宜多进食新鲜蔬菜,如青菜、芹菜、菠菜、黄瓜、西红柿等。多吃水果,如苹果、生梨、香蕉、葡萄、柑橘等。
2、食物要富含优质蛋白质:蛋白质是维持人类生命活动最重要的营养素之一,乙肝病人一旦病情好转,即应逐步增加蛋白质的摄入,并选用优质蛋白质和营养价值较高的食物,以利于肝细胞的再生和修复。这类食物有牛奶、鸡蛋、鱼、精瘦肉、豆制品等。一般而言,成人以每天摄入蛋白质1-1.5克/千克体重为宜。
3、补充微量元素:乙肝病人体内往往缺乏锌、锰、硒等微量元素,部分病人还缺乏钙、磷、铁等矿物质。因此宜补充含微量元素和矿物质的食物,如海藻、牡蛎、香菇、芝麻、大枣、杞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