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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历史典故?

2024-11-21 23:47:34     来源:www.dxfbab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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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莘’字有众多之义。上古时期,此地水草丰盛,物产丰富,因而被称为‘莘地’。 夏商时期,此地系有莘国的远郊区。因距都城200公里之内的辖地习称为‘野’,故莘地被称为‘莘野’。春

‘莘’字有众多之义。上古时期,此地水草丰盛,物产丰富,因而被称为‘莘地’。 夏商时期,此地系有莘国的远郊区。因距都城200公里之内的辖地习称为‘野’,故莘地被称为‘莘野’。春秋时期卫宣公的两个儿子伋和寿在莘野被杀,《孟子》中说‘伊尹耕于有莘之野而乐尧舜之道’,都是指今莘县一带。战国时期莘野人口渐趋稠密,颇类现在的小城镇,人们习称‘莘邑’。

秦代实行郡县制,莘地初置县,县名阳平,隶属东郡。‘阳’字是说此地位于漯水之北,‘平’字有吉祥之义。汉昭帝元平元年(公元74年)丞相蔡义被封于此,阳平上升为侯国。三国时,曹瑞被封为阳平王。隋开皇十六年(596年)设莘县,这是‘莘县’之名第一次在史书中出现。之所以以‘莘’字为县名,大概与‘莘地’、‘莘野’、‘莘邑’之名有关。唐武德四年(621年)曾置莘州,辖莘县。

贞观元年(627年)废莘州,莘县隶属魏州。其后莘县县名未变。五代时属魏州;宋属大名府;元属中书省东昌路;明、清属山东省东昌府;民国属山东东临道,后直属山东省;新中国建立后属平原省聊城专署;1952年后属山东省聊城专署,现属聊城市。历史上莘县辖地较小,仅相当于今南至林庄、西南至梁丕营、西至南无村、西北至西王庄、北至马桥、东至莘阳边界的区域。

1949年元朝县撤销,张鲁和王奉二区划归莘县。1956年观朝县撤销,朝城、妹冢二区划归莘县。1958年12月莘县建制撤销,辖地分归范、冠二县,1961年7月恢复。1964年4月,范县的樱桃园、古城、观城、古云、王庄集五区划归莘县,始形成今日莘县之版图。

今之莘县,北邻冠县,东北接东昌府区,东靠阳谷,西北与河北省大名县接壤,西南与河南省南乐县、清丰县、濮阳县为邻,南隔金堤河与河南范县相望,且辖地互有交叉。辖区面积1388平方公里,耕地130万亩。现辖15镇7乡,共1152个行政村,总人口97.5万人。22个乡镇分由4个办事处管理;城关办事处驻莘域,辖莘城镇、莘亭镇、河店镇、燕店镇、董杜庄镇、俎店乡六个乡镇。马西办事处驻大王寨,辖张鲁回族镇、王奉镇、大王寨乡、魏庄乡四个乡镇。

朝城办事处驻朝城辖朝城镇、十八里铺镇、妹冢镇、张寨乡、徐庄乡5个乡镇。樱桃园办事处驻樱桃园驻樱桃园,辖樱桃园镇、古城镇、大张家镇、古云镇、王庄集乡、柿子园乡7个乡镇。